《失落大陸》,多木木多。 《失落大陸》讓我想到貓頭鷹出版社的史前故事《愛拉傳奇》。 《愛拉傳奇》的背景設在三萬年前的冰河時期,傳說中的石器時代,透過描寫愛拉的點點滴滴,帶領讀者一窺陌生的史前世界。 故事是虛構的,作者卻極重視考證,很講究史實的部份,寫得鉅細靡遺,與其說很有看Discovery的FU,更貼切的說法是以通俗的小說形式介紹史前文明吧。 但故事太長了,聽說作者寫了三十年,足足六部(繁版共十冊),每一冊都厚得足以成為打昏人的攻擊武器。熬完第一部就默默地放棄了,曠世鉅作之於我是太沉重的負荷。 是以,一開始對近來流行的遠古文、獸人文,完全提不起興致。一來是愛拉在故事裡慘遭雄性的暴力欺壓讓我好有陰影,二來「獸人」兩字就字面上解讀,實在很容易有過不去的坎啊。 然而,淺白的文字之於我實在太好入口,言小大神就默默安排跌坑啦;身為忠實信徒,言小大神說啥我都信的。 但楊帆童鞋不過腳滑了一下,就瞬間穿越時空來到一百多萬年前,這一點讓我閱讀時忍不住皺了一下眉頭。嗯……倘若穿越這麼容易的話,是要把小叮噹的時光機放哪裡啊?地上嗎?(這梗應該只有黃小珊會懂吧,但她一直都是跳過言小文的。) 故事非第一人稱,但因為男主他不是人,貨真價實的「不是人」,所以全文均由女主的視角切入,除偶爾穿插幾句女主的自言自語、或單方面的對話外,近乎清一色是敘述路線,若喜歡看以對話帶動故事節奏的讀者得有心理準備。 描述總一大段又一大段,但平鋪直述的文字,很能吸引我持續追看。個人之於適度適時的流水帳向來很有包容力,算是愛好者吧? 不同於《愛拉傳奇》是貼近於史實,儼然石器時代的人類生活素描,《失落大陸》算是虛構的架空,一直到最後的最後才把時代給點明了。 讀者與女主的感受是同步連線,她的眼睛如同攝影機,她的體驗與觀察則為鏡頭,一步步把失落的大陸具現在眼前,某種程度來說彷彿在收看探索頻道或Discovery的史前紀錄片,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講述生物學裡常見的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物競天擇等觀念。(國中時,生物學得還不錯,是以對這進化論等名詞,很有親切感。) 尼克不是人,卻勝過無數渣男。 動物又如何,起碼沒複雜腦袋滋生兜兜轉轉的城府,大玩特玩心機把戲,把女主跟讀者肉做的心,虐得亂七八糟的疼。 完全走直白路線,感情直接付諸於行動,體現於舉手投足間。 尼克體貼入微又忠誠、善於照顧伴侶,女主身體一有異樣,就萬分緊張。即使處於最惡劣的環境裡,依舊視女主為最重要,寧可自己挨餓,也要努力讓她能吃飽。 偶爾還會來個小撒嬌,甩甩尾巴之類,超可愛。 視角由女主切入,種種心路歷程自然逃不過讀者的眼。 對於很愛大驚小怪的我來說,楊帆童鞋處變不驚的高竿功力已經大到忍不住懷疑她吞了核彈級的淡定劑,心理素質強大到了極點,即使曾面臨崩潰邊緣,想活著的執念化成了堅強的勇氣,支撐她面對這未知世界的種種變化與衝擊,很想給她千千百百個「讚」啊! 故事裡最不適應的部分非女主愛上「蜥蜴人」尼克,因為自行腦補了――下意識地催眠自己,尼克其實是修練未完全的妖,所以無法幻化為人形;是說,跟妖怪談戀愛,有強過跟蜥蜴人嗎?嗯……望天。反正是文字,沒有畫面,把蜥蜴模樣拋到九霄雲外,要接受這跨種族之戀,坦白說不困難的。 最過不去的坎反而是女主懷孕生下小尼克森人的這一點,或許更正確的講法是尼克森人繁殖的方式,嗯,完全超乎我的接受範圍,只要是雌性生物即可,種族從來不是問題。後來看到有網友提到「借腹生子」這觀念後,就默默地釋懷了,的確這麼想的話,就很能解套了,至少我是沒問題的。 結尾落點有些突兀,但繼續寫下去會成為另類的種田文,所以結束也好。 不會說《失落大陸》是一個很好看很好看的故事,但勝在題材新穎,讀來自然就新鮮有趣,偶爾還有意外的小小驚喜,讓已經痛恨當半仙的我在閱讀過程裡一直保有樂趣,所以大加分。 之前有網友發起訂製繁體版,熱血的行為、佛心的價錢,不入手,我鐵定被言小大神雷劈,聽說八月中旬可以收到書,期待ing。 以上報告完畢,謝謝浪費時間收看。再次說明,讀後碎碎念僅為個人閱讀紀錄,不具任何參考價值。
鮮菇碎碎念
※姑姑很忙。
※你的行動或許沒有意義,但你還是非做不可。這不是改變世界,而是為了讓你成為不被世界改變的那個人――By 甘地。
※不要害怕被傷害,也不要仇恨曾經傷害你的人,因為,是他們告訴了我們什麼是生活的真相;
是他們教會了我們如何成長;是他們讓我們變得更加的堅強。不要去恨他們,要感謝他們,感謝那些曾經傷害過你的人。
※棒球是從家(本壘)出發,然後努力想辦法再回家(本壘)的運動。
※所謂曾經,就是在錯的時間遇上不對的人。所謂遺憾,就是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所謂幸福,就是在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
※不更新是正常的,更新才是反常。
2011/08/16
咕嚕嚕之《失落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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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的是我的第一篇人獸文,剛開始是在網路上聽人介紹,所以就跑去看看…
回覆刪除該怎麼說咧…很特別、文筆也算流暢,但就是感覺不會看第二次…(仙菇是把尼克當成蜥蜴人,我是把尼克當成恐龍人…(是說有比較好嗎?)
不過,作者把尼克寫得很「萌」,所以如果把牠當寵物,我會比較好一點…
就是一個讓人很糾結的一個故事…但不能不佩服,對岸的作者想像力之強大啊…
[版主回覆08/23/2011 00:25:49]我不會想養尼克這種寵物,單純當個讀者就好了。
的確糾結,很考驗讀者的心,特別是像我這種很詭異的類型.......
同類型「萌系大陸」比較好入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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