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情紀事>,程淺,禾馬文化。 他不會懂的── 一日,感心A問我,<癡情紀事>好看嗎? 這著實是個好問題啊,輸入了關鍵字,默默地在腦海裡進行搜尋。 除了記得女主姓蘇名盼盼外,找不到一丁點兒印象啊。 找了一段空閒的時間,把書從櫃子裡請出進行重溫的動作。 第一人稱言情佳作,精準捕捉一段從青春少艾到風華正盛的情感歷程――暗戀時的幽微心情,婚姻中的無悔包容、愛到深處的情願放手…… 以上兩行是出自馬爺官網的再版宣傳詞。 感覺很威,但<戀人未滿>才是王道啊。 第一人稱之於我從來不是問題,相較於第三人稱的故事,前者對我反而容易入口多了。 程淺的文字特色在於平易近人,不耍花腔,這一點在<癡情紀事>依舊保有。 但可能就是太平易近人了,激不起我內心的火花,默默地看了約莫一、兩章就決定先找周公約會去了。 翌日睡醒,神清氣爽,又有精神跟<癡情紀事>搏感情了。 某天,天津小姐在微薄問我,<只願天空不生雲>的初版本是幾多頁?她查詢到的再版本是320頁。 翻了一下手邊的<只願天空不生雲>283頁,18*40,是貨真價實的十三萬字。在當年只賣NT.170,如今看來是多佛心的價格,近幾年出版的上下冊字數也許字數還不及<只願天空不生雲>。 是以,當我又拿起<癡情紀事>時,特別注意了頁數和排版,200頁,16*38。再版的頁數根據ISBN顯示為224頁……好吧,不能要求每個作者都要向阿蠻看齊。 在女神的Live歌聲裡,一路暢快地奔向了全書完。 閱讀的過程裡,其實隱約有一種熟悉的FU,可又想不起似曾相識在何處。 不過曾經有一瞬間閃過一個念頭,想取消預購訂單,把<癡情紀事>劃去。想歸想,還是沒付諸行動。 嗯,不是說這故事不好看,但突然明白何以記憶裡會搜尋不著關於這故事的蛛絲馬跡了,故事裡缺乏感動我的元素。 或許更正確的說法,是每當心裡正有感動要醞釀時,故事已經跳到下一段了……咦?我有按到快轉遙控器嗎? 掩卷後,開機上網,在噗浪上瞧見芭樂公主,摸不著頭緒的丈二金剛立馬開竅了,輸入了這麼一段文字:重溫<癡情紀事>完畢,這是一個很適合推薦珍妮佛的故事啊,這麼說也許不厚道,但好「連亞麗」啊。相信芭樂公主會懂這三字的意思,所以黑心芭樂記得預購送給珍妮佛喔。 是了,<癡情紀事>給我的感覺好像「連亞麗」,就像是詮釋完美的言小公式,有點兒平凡又不太平凡的女主,帥氣多金又體貼的男主,有糾結、有浪漫、有狗血又不失溫馨,讀者可以在閱讀過程裡滿足小小的幻想,掩卷後卻不會在心裡留下深刻的「負擔」。 當然了也可能是故事是由女主的第一人稱角度切入,我一直搞不清楚男主的心,是以分外無衷,只想說,你們幸福就好了。 舊版封面是出自平凡之手。想當年,禾馬的封面不是由平芬操刀,就是請何靜菱繪圖。 是說,當初看到馬爺先再版<癡情紀事>時是有點兒錯愕的。
1997/10,初版。
2011/02,再版。
初版文案:
從不知道自己會經由相親與男人展開交往,但對象若是自幼暗戀的他那可就另當別論,雖然三十二歲與二十二歲的距離是大了點,可老夫少妻配往往幸福美滿,她也不CARE,但愈是想要在成熟穩重的他面前有所表現,卻愈弄巧成拙,破壞好不容易培養出的親暱,也許年齡不是問題只是自己一相情願的想法。
親好男人合該要與他命定的女子相匹配吧,偏生此一女子果真在他倆婚後第六年出現,痛心割捨,讓他自由,是最後她能為也做的,卻沒想到此舉竟帶來令人意想不到的收穫,原來他並不真是全然的木訥內斂、不善表達,偶爾的驚喜、短短的信箋一一釋放了他的情,教她的一顆心更加地為他狂跳、愛幕得緊,誰說老男人毫無情趣?她這口子可大大不同,絕對值得細細品味、慢慢發覺,不信走著瞧……
再版文案:
第一次開口求婚,他說是出於罪惡感。
雖然我真的愛他,卻不要他委曲求全地娶我。
第二次開口求婚,他說孩子想要新媽媽。
即使當下清新晚風迎面拂來,漆黑夜空繁星點點,稱得上良辰美景,
但我想嫁的是他,不是他的家人。
然後,他問我:願不願意為了他的笑容答應。
我想我是貪心了一點,希望可以有更好的理由。
終於,他說:我不想妳嫁給別的男人……
他的話聲好輕好輕,
卻讓我的心泛起一圈又一圈幸福的漣漪。
這輩子,他早就是我唯一的選擇……
鮮菇碎碎念
※姑姑很忙。
※你的行動或許沒有意義,但你還是非做不可。這不是改變世界,而是為了讓你成為不被世界改變的那個人――By 甘地。
※不要害怕被傷害,也不要仇恨曾經傷害你的人,因為,是他們告訴了我們什麼是生活的真相;
是他們教會了我們如何成長;是他們讓我們變得更加的堅強。不要去恨他們,要感謝他們,感謝那些曾經傷害過你的人。
※棒球是從家(本壘)出發,然後努力想辦法再回家(本壘)的運動。
※所謂曾經,就是在錯的時間遇上不對的人。所謂遺憾,就是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所謂幸福,就是在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
※不更新是正常的,更新才是反常。
2011/01/02
仙姑愛懷舊之重溫程淺的<癡情紀事>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