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漠謠,卷一>,桐華,野人文化。
燃情天后桐華,繼《步步驚心》後又一燃燒愛情的《大漠謠》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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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在西域,相逢在長安,
你和他,我和你,誰又是誰的鴛鴦藤……
西漢武帝時期,玉謹(金玉)被父母遺棄後,竟被群狼收養,成為了一名狼女,生活在黃沙漫漫的西域中。因緣際會下,救了匈奴單于帳下的一名漢人,從此成為他的女兒,跟隨著他學詩書習武藝,並學著如何成為真正的「人」。
沒想到,匈奴的一場政變,玉謹被迫逃離殺戮的人性,奔向永不背棄她的狼群,在月牙泉時遇見仿若天山明月般的孟九(孟西漠),與英姿勃發的小霍(霍去病)……
為了看見死去阿爹口中的大漢,她決定離開西域,體會人生,也希望成為阿爹口中溫婉美麗的漢家女。
但光彩奪目的長安城中,竟包藏著一個一個的算計……玉瑾將如何面對宮廷鬥爭、漢朝與匈奴相爭下的悲劇;她和孟九及霍去病間的愛戀糾纏,又將如何選擇?
愛情容不下蹉跎,也容不下三個人,
在對的時間裡,如果你能把握住,
現在牽著手的人,會是誰呢?
主要人物側寫──
玉謹:從小在狼群中長大,個性不拘小節、灑瀟暢快,並且敢愛敢恨,對於生活及愛情的磨難,都帶著樂觀的心去面對,珍惜自己得來不易的生命。
孟九:有著俊朗與神祕。背負一半西域一半漢人的血統掙扎,家族遺傳一隻腳的殘疾,及幼年父母雙亡起,肩上不得不扛起家族產業的重擔,造成他自卑、謹慎和想愛又不敢愛的個性。
霍去病:大漢史上不敗的戰神,讓匈奴人望風喪膽的英雄。在塵土飛揚的戰場上前後突圍,在未滿二十歲時,就贏得驃騎將軍的美名。同樣為了愛情,勇敢爭取,努力付出自己的真心。
收到野人文化的試讀邀請,受寵若驚。
當下浮過腦海裡的念頭是,這出版社很有種,竟然願意找一個壞嘴裡吐不出象牙的機車女寫讀後感。
平常都很衝動行事,不過之於野人文化的邀請,考慮了約莫一天。
寫東西這檔子事經常是仰賴一股氣的,感覺對了,無論怎麼寫都順得不得了,事後回顧偶爾還會覺得當時應該是被附身了,口氣不怎麼像平常的自個兒。萬一沒FU,坐在電腦螢幕前一整天過去了,勉強擠出來的幾行字還是不值得一看的廢話。
接受了,就一定得交出心得報告,萬一,萬一有個萬一,寫不出來怎麼辦?另一個萬一是萬一我這壞嘴改不了直白的習慣,卯起來造口業又該怎麼辦?會不會害邀請我的編輯受罰啊?
好猶豫,好猶豫,好猶豫喔。
正好,芭樂公主也有意參加野人文化在BLOG舉辦的試讀活動。一度羞恥心出走的想把名額讓給她,私底下張冠李戴,來個冒名頂替。
芭樂公主很有骨氣地說不要。連向野人文化報名時,都堅持不用落落長的芭樂公主藝名,是說用了應該也選不上,她詭譎又怪異的幽默感只有阿杏、珍妮花,和我懂得欣賞。
內心進行一番掙扎後(很愛演內心戲),寫了一封伊媚兒給野人文化的編輯。
內容大意約莫是,我這人的腸子直直直,不愛拐彎抹角這一招,看了不合意,絕對沒在客氣,直接攤開來講,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要凹我說得委婉肯定是難事。
野人文化的編輯人真好,回覆我,有批評才有進步,歡迎我給建議。
是說,應該是沒啥建議好給,畢竟故事早就寫完了。
確定是貨真價實的「試讀」,而非「推薦」後,麻煩野人文化的編輯寄出試讀本。
關於<大漠謠>,其實耳聞多時,風告訴我這可是原創界的知名故事之一。
遲遲沒伸出魔掌,純屬個人因素。
霍去病,只能是「妖惑」裡掛著陳舊披風,手握銅鏽大刀,蚩尤轉世的那一個男人。
「妖惑」毒早已深入骨髓,不能亦無法接受霍去病「變心」愛了別人。
是以,拜讀前內心裡又狠狠地演過了一齣掙扎的戲碼,真的很愛演,不曉得是不是被決明筆下的主角附身了?應該找言小大神「淨」一下。(謎之音:該「淨」是妳的壞嘴和黑心吧。)
某夜,臨睡前翻開了試讀本,是第一人稱視角的故事。嗯……以古代為背景的第一人稱故事,近來其實不怎麼愛,不過狼群養大的女娃,似乎很有趣,會是傳說中的動物系故事嗎?
看了幾頁就確定是我想太多了,被狼群扶養不等於要走動物系路線,思維一直都很人類,照常理推測應當要潛移默化在骨子裡的獸性淺淡無痕,至少我感受不到,但這明明是以女主第一人稱筆法切入的故事。
默默地掩了卷,關燈去夢裡找周公解惑。
可惜沒預約的我排不進周公滿檔的行程裡,抱著困惑睡過了一晚,醒來後就忍不住去plurk發了噗:
鐵嘴巫婆:是說,昨個兒,我看了幾頁大漠謠的試讀本,就開始在找碴了。
芭樂公主:幸好沒給我啊。
鐵嘴巫婆:女主角是被狼養大,但人話說得很好,是狼群裡有狼講得一口極好的人話吧。
芭樂公主:可能歐,跟泰山一樣,有猩猩會講人話。
鐵嘴巫婆:最好是啦。
芭樂公主:妳不能因為妳不能跟猴子溝通就否認他們啊,妳想想阿信都能跟老鼠心靈相通啊。
鐵嘴巫婆:我會把這段放進去心得的。
芭樂公主:ㄟ。
鐵嘴巫婆:再順便提一下妳不用芭樂公主報名的事。(說到果然就做到了)
芭樂公主:ㄟㄟㄟ。
經過芭樂公主的「開釋」後,坦然面對自個兒的「不足」,我不行、你沒法,不代表他做不到。
女主之所以為女主,絕對、肯定、百分之百有其過人之處(例如,待在艷陽下,從正午到黃昏西落,也不會被曬昏),正所謂天賦異稟,縱然錯過孩童的最佳語言黃金學習期,經過漢人阿爹細心的調教、愛心的指導,短短六年的時間,就足以讓一個飲鮮血、用爪子的狼娃,蛻變成一位聰明伶俐、飽覽群書史籍的美麗少女。
漢人阿爹其實是神仙教母化身的吧?厲害,厲害,太厲害,理當頒發一座師鐸獎表揚其「化腐朽為神奇」的高深教育精神啊。如果開班授課,第一個幫芭樂公主報名。
說我龜毛無所謂,但個人之於這一段的邏輯有很嚴重的調應上問題,花了幾天工夫消化,才邁開了腳步繼續往前行。
可能是言小大神想考驗我,一路行來並不順遂,陸陸續續踢到了令我頓住腳步的「邏輯障礙」。例如――
我剛到時,只需命名到「狼九十九」,如今隨著我和狼兄遠交近攻的縱橫之術,我已經完全混亂,只記得最後一次命名是「狼一萬九千九百九十九」,那已經是將近兩年前的事情。
嗯……知道狼是群居性的動物,但群居的數量有高達到以「萬」為單位嗎?是展現數大就是美的精神嗎?
心裡起了疑問的泡泡,忍不住就請教了孤狗大神。
大神給了這樣的答覆:
狼是群居性極高的物種。一群狼的數量大約在5到12隻之間,最多可到30隻左右,通常由一對優勢對偶領導。
狼群中只有狼王狼后才有生育的資格,其他狼不允許生育,加大了頭狼幼仔的存活率。幼狼1歲時可以獨立生活,到2歲時完全成熟,這時如果狼群數量較少,需要增加群體數量,那麼幼狼會繼續留下來,壯大群體。如果狼群數量較多,自然條件苛刻,則會被狼王狼后驅逐出狼群。
所以說,「狼一萬九千九百九十九」是出自小玉的幻想嗎?
還是說,蒙古狼的習性硬是有別呢?
反倒我摧殘狼兒的惡行在狼群中廣為流傳,我成為狼媽媽嚇唬晚上不肯睡覺小狼的不二法寶,一提起要把他們交給我,再刁鑽淘氣的小狼也立即畏懼地乖乖趴下。
看完這段描述,腦海裡浮現了一個三個字的名詞,原來小玉是狼界裡的「虎姑婆」?
快樂是心上平空開出的花,美麗妖嬈,宛轉低回處甘香沁人。人的記憶會騙人,我怕有一日我會記不清楚今日的快樂,所以我要把以後發生的事情都記下來,等有一日我老的時候,老得走也走不動的時候,我就坐在榻上看這些絹帕,看自己的快樂,也許還有偶爾的悲傷,不管快樂悲傷都是我活過的痕跡,不過我會努力快樂的……
會寫日記的古代女主咧,可能是我看的書太少,忍不住要大驚小怪,真想問問小玉這日記是要當成日後回憶錄的草稿嗎?
然後心裡默默地竄出了一個「詭異」的念頭……
紅姑回頭笑道:「義氣重要命重要?何況,坊主,我對你有信心,我給你氣勢上的支持,為你搖旗吶喊。」
不曉得有沒有人覺得這一句話的講法極現代呢?
又「搖旗吶喊」一詞,出自元.喬吉《兩世姻緣.第三折》。
害我一度懷疑紅姑是不是「穿」的?而且平常絕對有在看言小。
九爺,我不想做絲蘿。絲蘿攀援著喬木而生,喬木可以為絲蘿擋風遮雨,使它免受風雨之苦,可是喬木會不會也有累的時候?或者風雨太大時,它也需要一些助力,絲蘿卻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什麼都做不了。我不想靠著喬木而生,我也要做喬木,可以幫身旁的喬木同抵風雨,共浴陽光,一起看風雨過後的美麗彩虹。
是說,這一段話讀來很浪漫吧。
但「彩虹」二字卻讓我怎麼看都覺得突兀,漢人也用「彩虹」這講法嗎?
疑問驅使我又找上了孤狗大神和之於中國歷史很有研究的噗友。
說文解字:「螮,螮蝀,虹也。」
【雩】ㄩˋ虹的別名。爾雅˙釋天:「螮蝀謂之雩。螮蝀,虹也。」
『螮蝀。虹也。日與雨交。倏然成質。似有血氣之類。乃陰陽之氣不當交而交者,蓋天地之淫氣也』──所以說不僅是不吉利,還是涵意曖昧的不吉利。
翻成白話文,即是――太陽公公跟雨神亂嘿咻的氣(?)
難怪,小玉講完話後,九爺眼內各種情緒交錯而過。
按照我的曲解,小玉簡直是在約九爺做愛做的事,好豪放喔。
天哪!這樣的書我竟然盯著看了半天,現在我已經不是懊惱地想暈倒,而是想找塊豆腐撞一下。
「撞豆腐」一詞,漢代有這講法嗎?
我知道挑剔用字遣詞像在雞蛋裡挑骨頭,但畢竟這故事不是架空,也不是平行時空,既然作者把時間背景確切地點明了,就該讓主角的語氣統一路線,忽而古典,時而很未來,害我忍不住懷疑小玉是「穿」的,只是作者默默地隱藏了一點。
而且這「穿」還可能是嬰兒穿,所以即使被狼群扶養長大,人話依舊說得輪轉,去了長安不到一個月,口音就如同當地人,傳說中的語言學天才吧。
「黃豆。」「那個呢?」「綠豆」。「這是胡瓜,我認識。」終於有一個我認得的東西了,我指著地裡的一片籐架,興沖沖地說。一旁的大嬸強忍著笑說:「是黃瓜,正是最嫩的時候。」
黃豆,古稱菽。小玉,妳就大方承認妳是「穿」的吧!妳承認了,很多邏輯上的瑕疵問題就可以說得通。
黃瓜,黃瓜原產地印度,是由西漢時期張騫出使西域帶回中原的,稱為胡瓜,五胡十六國時後趙皇帝石勒忌諱「胡」字,漢臣襄國郡守樊坦將其改為「黃瓜」。所以,大嬸也是穿越來著了……原來,<大漠謠>是「偽穿越」故事,早說嘛,害我一直在找碴。
「恍然大悟」(就是把小玉當成是「穿」的)後,閱讀的速度就加快了,不再動不動就因邏輯問題而停住了步伐,很順暢地奔到了第一卷完。
不可否認,桐華的文筆極好,很有文學底子,信手拈來,每一段文字都優美如詩,讓我不禁聯想到了綠痕。
但第一人稱的故事,女主又號稱是「個性不拘小節、灑瀟暢快」,內心戲動不動就演得頗咬文嚼字,走文縐縐路線,害我偶爾以為小玉被愛葬花的黛玉附身了。
又感覺作者花了過多的篇幅在描述人事物,忽略了故事的流暢度,至少節奏感不在我的旋律上,極不合拍。
常常是我已經想跳下一段了,作者還在雕琢唯美的文字陳述著;或者,我還在理解這一段的情節,作者早迫不及待跳到另一段裡。
不過,<大漠謠>不得我緣的主因,應該在於小玉過得太順遂了吧,縱使有危機或問題,只有她隨隨便便一個轉念都可以迎刃而解,害我的同情心一直沒有出場的機會,想要憐惜一下她作者都不給機會。
至於孟九和小霍,我知道他們很好,但因為我一直在嘗試搞清楚他們對小玉一見鍾情的理由,想得太專注了,導致無暇分神品味孟九和小霍的迷人風采。
但基於我對霍去病太有愛,所以心裡的票應該還是會投給小霍吧。
<大漠謠>卷一在前四分之三的部份,我看得斷斷續續,若有瑣碎的時間就加減看一下,若不是答應了試讀,可能會被我默默地放下,後四分之一的部份可能是其他人的篇幅戲份增多了,讀來就有點兒興致,若不是受限於時間,應該會直接奔向第二卷,想看看小霍是如何展開他金戈鐵馬的生涯(完全就是忽略小玉……)。
題外話:
關於這一篇試讀文,磨了我很多天。
一方面花了點時間找資料,同時也在思索下筆的角度。
野人文化這回找了不少人試讀,絕大部分的試讀文評價都傾向正面,所以一度在掙扎是不是要寫得委婉點兒?
但眾所皆知,我是沒有中庸之道的,好就是好,不喜歡就直說。
況且,我愛得罪出版社都是公開的秘密了,真的沒在怕。
反正,試讀本來就不在我的預期裡,有或沒有都無所謂,每一篇都要這麼費工,寫這麼久其實我也挺困擾的。(但若有出版社願意出版<微光>繁體版,馬上舉手報名寫試讀文!)
不過,野人文化的用心還是值得讚許的,願意認真經營原創小說這區塊,還嘗試透過網路行銷讓更多人看到他們的用心,絕對值得大大按一個「讚」。
仙姑啊要有耐心看完你這篇文還真不容易ㄟ! 我了解你是"一貫道"的奉行者也就是有話直說而這也是我欣賞你的原因! 不過我很好奇為何你可以接受看類似"置身棺材"的題材的書卻非常講究"大漠謠"書中之邏輯性呢 ?只是好奇而非對此書有多大的興趣! 我反而比較欣賞桐華今年出版的"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時光" ,我覺得寫的比較好ㄟ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0/20/2010 08:24:54]哈,我一向都習慣寫落落長的文,只是手痛後有比較收斂。
邏輯性這玩意兒,只要情緒容不進故事裡,就會開始找碴了。
棺材系列是寫我不熟悉的吸血鬼,這類型故事通常我不愛看,
是因為棺材的故事性太強,所以栽了進去。
不過,個人向來都偏愛較有邏輯性的作者,例如阿蠻、于晴等。
被仙姑這麼一寫,突然覺得這故事好有迪士尼卡通的感覺,好歡樂啊!XD
回覆刪除連仙姑這篇目前看了四篇評,一小推,一中上,兩中下,還沒看到大推的,我看我還是把對桐華的回憶暫留在哀淒的《步步驚心》好了。
[版主回覆10/20/2010 11:32:34]默默認為大漠謠如果寫成穿越口味,應該會讓我看得更合味道。
我這篇應該是歸類在中下吧?
之前看過的幾篇評,都是說好,害我以為是我太挑剔了。
每次看仙姑您的"批文"
回覆刪除總是讓我好樂阿~~!((嘴角持續往外擴張..
尤其我也是邏輯性偏好者,
所以看到不合邏輯的地方,總是有說不出來的怪,
像仙姑評的這麼"精闢"的實在少見阿!!
所以期待您下次的"讀後感想"A____A
[版主回覆10/22/2010 21:45:42]多謝妳的捧場,下回的讀後感想?
若是指卷二和卷三,嗯.....已經跟野人文化婉拒了。
其實我的邏輯性總是在奇怪的地方冒出來,老畫錯重點,其實我也不想要。
但邏輯性應該是架構之本,邏輯不對,我就會忍不住開始鑽牛角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