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剪了。
下午和堂妹相約剪髮去。
髮型師拆掉我又粗又長的馬尾,嘆道:小姐頭髮很長也很多哦。
這句話,每回剪髮時,每一位設計師都會說。
不過,這位設計師很體貼洗頭小妹,怕小妹洗髮洗到想掉淚,徵求我同意,先剪再洗。
原來,希望設計師幫我剪到肩下五公分處,但設計師認為我直接知會她可以剪掉的長度,她會比較好下刀。
經歷數分鐘的溝通後,達成協議,我同意剪掉二十五公分左右的長髮。
設計師的技術挺不賴,完全不用噴濕頭髮,捉起一把頭髮就唰唰唰下剪子,串串髮絲飄落地啊。
而且,因為我的頭髮又長又多,還希望盡量將髮量打薄,所以光是剪髮就比一般人多了一倍的時間,整顆頭剪完時,地面上落了滿滿一堆黑髮,挺嚇人的。
不過,因為堂妹是來「電頭毛」,即使我剪髮的時間已經比別人長了,還是在一旁候著她,於是索性請設計師幫我順道順髮。
堂妹認為剪短髮的我,整個人頓時清爽了不少。但我自己則認為其實沒多大差別,而且因為打了層次,現在沒辦法使出我最得意的盤髮神功了。
妳頭髮這麼長ㄚ~怎麼捨得剪捏~
回覆刪除不會捨不得啦,
回覆刪除頭髮這種東西,再留就有了,
長得硬是比一般人快...
我目前的頭髮總算留到這輩子最長的階段了..
回覆刪除過肩膀一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