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菇碎碎念

姑姑很忙。

※你的行動或許沒有意義,但你還是非做不可。這不是改變世界,而是為了讓你成為不被世界改變的那個人――By 甘地。

※不要害怕被傷害,也不要仇恨曾經傷害你的人,因為,是他們告訴了我們什麼是生活的真相;

是他們教會了我們如何成長;是他們讓我們變得更加的堅強。不要去恨他們,要感謝他們,感謝那些曾經傷害過你的人。

※棒球是從家(本壘)出發,然後努力想辦法再回家(本壘)的運動。

所謂曾經,就是在錯的時間遇上不對的人。所謂遺憾,就是錯的時間遇上對的人。所謂幸福,就是在對的時間遇上對的人。

※不更新是正常的,更新才是反常。

2012/10/07

我最愛鳳鳳之《龍飛鳳舞》





《龍飛鳳舞》,明月聽風。

一句話內容介紹:

一個失憶女人與她那風流相公談戀愛的故事

再總結總結就是:

失憶背後暗藏玄機,率真女子發奮圖强,風流倜儻的溫柔相公搖著尾巴請妻入甕……

(老規矩:不虐不NP不悲劇!有感情有激情有劇情!)




看《融巖》時,鳳鳳即是很聚焦的存在,亮點也,輕易擄獲我的心,臉紅。




是以,抱持高度期待感拜讀《龍飛鳳舞》。




根據經驗法則,期待過高往往伴隨而來的是有落差的失落。




這擔憂自然是有的,但讀到一開頭的善意小提議――這不是穿越文,突然間好想笑。爬完第一章「失去記憶的 龍三 夫人」,電腦螢幕前的我真笑了,一笑就解憂啊。




到底是明月善良,或惡趣味昂首?第一章內容的確好「穿越模式」喔,不知情的人或許還真以為鳳鳳是「穿」的啊。




明月的認真與誠意向來具現於字裡行間,讀了就清楚明白,深刻感受。對於她,我該有信心。




畢竟,這年頭要找堅持「不虐不NP不悲劇!有感情有激情有劇情!」的作者,少之又少了,傳說中的保育類動物?




一直覺得悲催的故事不難寫,言小公式裡隨便一撈都可以捉滿手,很多梗皆適用之,最困難的反而是讓讀者笑中帶淚,《龍飛鳳舞》做到了,至少我深受感動,完食故事後有一種被撫慰的FU




拜讀Boss父子的故事後,奔向微博勾搭明月了。




一直是一個很被動的讀者,在明月之前,除了余宛宛小姐,我不認識任何一個作者。而跟宛宛的結識,更早在寫blog前,受宛友幫照顧良多,萬分感恩。




會主動勾搭明月,是因為《逢魔時刻》給了我好多好多的能量,把我從厭倦言小的路上給逮了回來,不跟明月道謝,估計言小大神會雷劈我的。




在一次次的私訊聊天禮,發現明月真是大好人一個,看過我滿篇廢話的《逢魔時刻》讀後碎碎念後,非但沒嫌棄還誇我寫得認真,開心到簡直想起身飛踢芭樂了。




明月對故事的堅持,是我最欽佩的。




她不隨波逐流,照自己的步調寫她想說的故事。




有時會想是看太多言小了嗎?導致感動神經格外粗大,很多故事追看無力,內容千篇一律,人物也沒啥生命力,劇情走向極其敷衍,只求應付了事。實在好想問問寫文的人,你用了多少心?是創作?還是賣字?




當真以為讀者麻木了?神經鈍了嗎?




明月是很可愛的作者,有空會上網看看讀者之於她作品的評論,即使是負評亦成為她寫更好故事的動力,而就算我一面倒的讚賞,她也不自滿,直說太有進步的空間。




其實挺贊同作者偶爾該看看讀者之於筆下故事的評論,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看法。但看太多也不好,容易迷失自我風格,一昧想討好讀者。




很喜歡于晴曾在blog裡回覆讀者的一段話:「……以某種程度來說,作品全部完成後讀者才看見,或許才算好?作者來不及被影響,讀者必須跟著作者的思緒走,而非作者跟著讀者的建議走。




每一個人都有各自的想法,所以不可能討好每一個人的。有這心思還不如好好花在琢磨故事上,把故事說得精彩動人才是作者最該做的。




嗯……貌似從南極離題到了北極(果然是不折不扣的離題大王),趕緊兜回《龍飛鳳舞》。




龍三說,每次靠近鳳鳳,他都想笑。




是呀,我一見鳳鳳也總心情好,常眉開眼笑。




即使身處逆境裡,也不忘記吃貨本色,也是吃貨一枚的我很感同身受啊,實在很想奔進故事裡跟鳳鳳手牽手心連心一起大吃特吃啊。




近來勤於「溫故知新」,發現記憶真不靠譜,很多故事皆在時光的沖刷下淡去了痕跡,往往得透過重閱才逐漸在過程裡尋回曾有的感動。




可能因為在後來的後來,總有不同的作者不斷地、不斷地重複著類似的劇情,換湯不換藥,久了熬成咀嚼不出新味的老梗,自然麻木了。




也或許,內容是一個面,劇情是一條線,總有些長度的,而人物則是一個點,對味了,立馬寫入記憶體,不須細想,一唱名,瞬間浮現於腦海。




又故事精采,不等於人物討喜,燦非的《血色胡同》是一活生生的例子。




然而,寫出有血有肉的人物,故事等於成功了一半,因為鮮活的人物往往能帶動劇情的發展,以及打動讀者的心,特別是「代入感」。




言小世界裡,人物形形色色,但鮮明的角兒就如身上自備強力聚焦燈,即使身處千萬人中,或無邊黑暗裡,一眼總會瞧見的。




其實這篇碎碎念,第一個字寫於去年六月中旬,寫得斷斷續續,因為太有愛,造成思緒上的混亂,怎麼寫都過不了自己這一關,寫了又刪,刪了又寫,幾度想放棄,卻一直惦記在心裡,始終放不下,像有一件該完成卻未能完成的事。




與其說我一直念念不忘《龍飛鳳舞》,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我對鳳鳳太有愛,愛到非把心裡的愛給說出來不可。




故事裡印象最深刻的片段是鳳鳳帶著寶兒賣藝賺錢。




看著小寶兒抱著小筐問著:「能給錢錢嗎?」




瞬間鼻酸。




龍三當奶爸也讓我很感動,寶兒是他跟鳳鳳感情裡最大的「障礙」,他若不喜歡寶兒,這段感情對鳳鳳來說,在當下沒有走下去的必要。




喜歡明月的處理,多著墨是好的,一點一滴帶出龍三的情緒轉折。




而且,寶兒好可愛喔……




我也想派她去跟芭樂公主說,能給錢錢嗎?要上面有五個小朋友的喔。




還有,龍三鼓足勇氣才把事全坦承了,沒想到鳳鳳惦記著銀子,跑了,跑去妓院把錢偷回。換成是我,真恨不得掐住鳳鳳的脖子。

但龍三的火全被鳳鳳一句「你最重要」給滅了。




連留書出走還不叮囑龍三好好吃飯好休息,再瘦她就不喜歡了。




看鳳鳳與龍三的對手戲,一整個甜上心,像喝了蜂蜜水。




言小世界常見的通病,當配角光芒萬丈;金光閃閃,一扶正當主角卻很不夠力,以為是久久久純金,其實只是外表鍍金,當然或許也因為讀者期待值過高。




不過,鳳鳳以實力證明,她是貨真價實的金鳳凰,光靠她一人賣萌,我就瞬間被收服了,再加上小寶兒,簡直就是繞指柔了。




明月說,我這麼愛鳳鳳,因為是同一路人,個性鮮明、愛恨也分明。




嗯,應該是吧。




很喜歡明月在結尾時寫下的這一段話,在最痛苦的時候,我反覆地讀著、再三地看著,告訴自己不可以放棄。




人生總有意外,總有些措手不及,總有些委屈難堪,你會迷茫,會害怕,會憤怒,可是不要迷失了自己的方向。若用真心相待,必能有所回報。生活如此,愛情也是如此。包容是比抱怨、仇恨更強大的力量,真誠與包容會為你贏得幸福。




 




PS.請不要再來問我《龍飛鳳舞》幾時出版了?繁體版早在2011年底就簽給喵喵屋,所以拜託麥克風請遞給他們好嗎?





4 則留言:

  1. 我有在喵家的討論區留言詢問出版事宜了,沒人鳥我~@@~
    [版主回覆10/08/2012 23:03:37]估計是不會鳥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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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明月聽風的龍家寶兒初長成 很不錯看耶...
    也是我最最最喜歡的青梅竹馬的題材耶...
    真希望作者寫完之後,麥田出版社也可以去代理此故事耶...神啊~拜託!拜託~
    嘻~
    [版主回覆10/09/2012 19:41:07]寶兒聽說卡很重,所以先不用等了。
    下一個故事應該是"尋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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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版主大人: 我好想要看~ 哪裡有賣?! 還是版大您在網路上看ㄉ?
    煩請賜教~
    [版主回覆10/16/2012 21:41:23]邊攔有設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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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最近看完三嫁~一直希望能把龍家都看完…
    啊~還沒出實體書>"<,幸好收到小魔王,可以解渴了!!
    因為三嫁,最近難得一下班沒開電腦就窩被被看書了^^
    [版主回覆01/07/2013 11:55:44]我也想把龍家收全,但有出版社就是簽了書死不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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