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誰如璀璨,迷離雙眼》,白小侃。
人前她就是囂張跋扈、不積口德的二貨一枚。
擱陳爺面前,她又變成乖順柔弱隻偶爾敢伸出老虎爪子撓他癢癢的小女人。
這場只限於肉體無關靈魂的過場,本來只能是場交易,前男友出獄之日便是他們分道揚鑣之時……
他歷經世事,一眼就看穿她的本性,卻一再未曾拆穿她的「表演」,拙劣的演技令他不屑卻又心疼。
他想,妳對世人暴露本性,唯獨對我裝乖賣俏,那麼這份別人都不曾有過的感受,是不是也能視做一種擁有……
故事名很文藝,而內容,嗯,很老梗的味道。
身為老派讀者,之於舊時味濃厚的故事特有愛,一見就撲,簡直雷不怕。
女主的名字亦走文藝路線,但為人……很二,一度以為誤入小白文世界了。
可這猥褻是女主的一保護色,陽奉陰違著男主,好提防自己在桃色交易裡失了心。
男主就言小世界裡常見的長得帥但顏面神經估計在娘胎裡就殘了的有錢公子哥。
故事其實是一鍋大狗血。
女主為救走私毒品而啷噹入獄的初戀男友,為求男主出手搭救,就把自個兒給賣了,當了男主三年的情婦,走地下化又沒錢的那款。
原創故事有足夠的篇幅,以回憶的方式穿插了女主和初戀男友的甜蜜片段,於是可理解何以女主願為他出賣肉體、犧牲名聲。
男主一開始對女主不上心,但肉體交流久了,逐漸發現女主不只臉蛋漂亮,還有一顆美好的心,偏偏他有面癱症,又言語金貴,不懂得把姿態擺低,一昧高壓手段,還好之後「改邪歸正」,抱得美人歸,有事沒事就狂放閃光。
女主的初戀男友出獄後,吞不下心裡的疙瘩,拋下打算跟他好好過的女主,之後後悔想重新再來過已經是不可能的事了,別說女主不願意,陳老爺又怎會放手呢?不是所有愛情都能重來的。
狗血歸狗血,但因女主是個不扭捏的主,故事調性維持著一定的輕快,又作者節奏掌握得宜,不知不覺中就默默把這狗血的高幹文給完食了。
很喜歡作者在狗血的氛圍下還是揮灑了小小的小清新,寫出屬於自己的味道。
題外話,某人說我中意的故事都有很濃厚的台言味。
是啊,畢竟我是打小汲取台言的養分而一路走到了如今,耳濡目染著,是融進骨子裡的愛呀。
....有肉戲?????噗哈哈~放錯重點了.....
回覆刪除老公最近在抗議,說我的重心都在這裡....
[版主回覆10/28/2012 22:34:40]重心是指言小還是肉戲?
哈哈~言小啦~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0/29/2012 18:22:31]我這幾天的重心都在顧小孩,
幾乎沒有自己的時間,超累。
我的老二也才剛滿13週呦~老公說我一有空就往這跑呀~
回覆刪除又要忙上中班的老大.又要兼顧小baby.....有時候真想大叫發洩!!!
[版主回覆10/29/2012 20:13:06]顧小孩真的是累人的活,有空請多休息啊。
ㄟ怎麼找沒有按讚的地方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11/04/2012 15:56:17]因為這不是非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