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筆電不在手邊,又有滿肚子話想抒發時,通常我就會寫在紙上。
坦白說,我的草稿真的是「草稿」――草到不行的稿子。套句同事說的:妳的字真的很漂亮(我的知音啊),但看不懂咧(這句話實在很多餘)。
純粹抒發心情而已,寫起字來就更加隨心所欲,簡直跟鬼畫符差不多了,有時候連自個兒都還得根據前後文來推敲究竟是何字。
手握筆寫出來的文,跟敲鍵盤打出來的文,真的會不同喔(我個人而言啦)!不曉得是不是因為一筆一劃寫出來的,感覺上文章特別有感情。打字文就比較平淡,沒感覺。
手邊也積了好幾篇手寫文,不過實在很懶得拿著紙一字字KEY IN,所以暫時無緣跟大夥兒分享了(不用期待啦,也不是多好的文)。
真的很想看的話,我可以拍照上傳,讓你們一個個字去猜,大概看不用一行就會宣告放棄了。
看妳這樣講,讓我還蠻想來猜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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