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05

搞笑藝人?

愈來愈覺得自己被歸類為「搞笑藝人」。


寫部落格文時,向來正經又嚴肅,淺詞用字斟酌再三,力求用字無誤,以貫徹氣質女路線。


可得到的回應,活脫脫我在搞笑耍寳,難道諸位看倌完全感受不到在下的用心與認真嗎?


況且,真正在「賣笑」的人是泰咪,或者杉逼捌等人,都故意「曲解」我的意思。

4 則留言:

  1. 哈哈哈.................(賣笑中)
    [版主回覆01/06/2007 10:37:49]呵呵呵......(掩嘴微笑,力保氣質女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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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笑死人了~
    我寫的文章有錯字嗎?
    還不是字字嚴謹有錯字立刻改..
    我是走文藝路線啦~
    妳的文章倒真的很搞笑啊~
    [版主回覆01/07/2007 12:27:43]美貴婦:
    重點不在有沒有寫錯字啦(有的話,龜毛的我一定會說),
    而是在於"搞笑"!
    況且,我的文哪兒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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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為什麼我被歸類到「賣笑」的人啊~~
    我也很認真在寫啊~也沒有什麼錯字好唄~~
    [版主回覆01/07/2007 12:33:23]為什麼妳們都不看重點呢?
    錯字與否不是重點所在,
    我想表達的是別人寫的文比較好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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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覺得還是仙姑適合當搞笑藝人..
    不管寫什麼題材..
    看起來都很爆笑捏~
    [版主回覆01/08/2007 10:32:33]這算是一種誇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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